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2年7号)
2021年12月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舌尖尖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碗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舌尖尖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碗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20套。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大肠菌群,/5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餐饮具,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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