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1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2年14号)
2021年12月27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麻氏兰香牛肉面使用的复用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麻氏兰香牛肉面使用的复用餐具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2月2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大肠菌群,5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后堂清洗池齐全,所使用的餐具从感官判断无异常。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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