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20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2年20号)
2022年3月2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查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发荣亿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生姜(采购日期2022年3月9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2年3月2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吡虫啉,mg/kg,检验标准:≤0.5,实测值:2.7。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现查实,上述生姜是当事人于2022年3月9日从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杜老五生姜大蒜店购进,共购进84公斤。截至我局查处之日止,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供货商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杜老五生姜大蒜店是从九鼎农贸市场张林海处购进。
我局通过抽检系统向九鼎农贸市场管辖地的兵团农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开展溯源协查。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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