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公告
高新区(新市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都发到到保障家庭手中,现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财综[2014]11号)。
二、补助对象
符合《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以及保障性住房管理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经社区(村)、片区管委会(乡镇)、区三级审核公示通过,且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办理入住的申请家庭。
三、 补助标准
每人112元/月。
四、发放方式
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如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柳亚君,联系电话:3678875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王莉,联系电话:3836822
2.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谢显辉,联系电话:3670873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霍新岷,联系电话:3858971
3.天山农商银行(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李越男,联系电话:5055918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邓悦,联系电话:5055916
4.乌鲁木齐银行(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许阳,联系电话:6675916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阿依古丽,联系电话:6872916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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