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80岁高龄津贴发放及免费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民发〔2014〕120号)。
二、补助对象
具有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籍(不包括兵团所属单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补助标准
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75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45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25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季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柳亚君,联系电话:0991-3678875
经办人:王莉,联系电话:0991-3836822
2.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闫红,联系电话:0991-6681224
经办人:王璐,联系电话:0991-6672433
3.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四平路支行
主要负责人(行长):岑夏菲,联系电话:151****3527经办人:程怡洁,联系电话:185****8237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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