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房屋出租许可证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
三、申办对象:高新区各社区的出租房屋房主,房主是暂住人口的,需先办理暂住证。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房屋平面图。
5、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房屋合同书。
五、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
本人持身份证由各社区司法警务室片区民警审核并与高新区派出所签订《治安合同书》后,在高新区派出所免费办理。
六、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七、承办机构及电话:
高新区昆明路社区居委会 3674919
高新区桂林路社区居委会 7858119
高新区天津南路社区居委会 3681357
高新区天津北路社区工作组 66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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