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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27 17:54:4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街道工会联合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通知》精神,扩大宣传预防教育,提高职工防毒、拒毒、禁毒意识,根据区总新工宣[2008]9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国总工会下发的总工办发[2008]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将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高新区工会工委(数码港7楼712室)

  联系人:  孙科年

  联系电话:3678712
   

 


2008年8月28日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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