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欢迎来到乌鲁木齐高新区
您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招聘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行政执法大队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7-12-17 13:14:07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执法工作,保证高新区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聘用34名聘用人员。经组织人事劳动局研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聘,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地点设在715室,工作人员从组织人事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和监察审计局抽调。
  二、招聘人员岗位、人数及待遇
  1、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聘用人员4名,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社保五金,参照高新区聘用人员的同等待遇执行;
  2、市行政执法局驻高新区执法大队聘用人员30名,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社保五金,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同等待遇执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单位和本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调配。
  4、应聘人员必须有本市户口,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工作人员为之担保。
  (二)具体资格
  1、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聘用人员: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者),女性1-2名,具有相关工作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2、市行政执法局驻高新区执法大队聘用人员: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男性(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者),身高170cm以上,具有相关工作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军转干部、复转军人、退伍士官优先考虑。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07年12月17日,宣传动员,在高新区网站、社区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07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公示
  12月24日至12月25日,组织笔试、面试,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公示。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12月26日,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12月27日左右,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任手续
  对没有异议的人选办理聘任手续。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的中介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提供人事代理。

  五、报名咨询电话:3678715、3688178、3854325

 
相关报道:
自治区博管办来高新区检查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情况  (06/27/2008 12:18)
关于举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培训的通知  (06/23/2008 11:06)
高新区人力资源协会举办《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挑战》沙龙活动  (06/02/2008 17:10)
高新区举行《中国企业的战略创新与制度创新》讲座  (06/02/2008 12:42)
关于魏杰教授到高新区进行《中国企业的战略创新与制度创新》讲座的通知  (05/28/2008 15:56)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协会沙龙通知——新形势下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和挑战  (05/27/2008 17:26)
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喜迎首位博士后进站工作  (05/21/2008 12:00)
关于招聘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行政执法大队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12/17/2007 13:14)
栽下梧桐树 引得凤凰来——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位博士后进站开题报告会顺利举办  (11/15/2007 18:54)
高新区举行商贸俄语培训班开班仪式   (05/29/2007 11:14)
公平竞争 择优录取  (04/10/2007 16:45)